为拓宽专业口径和人才培养方向,夯实专业基础,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能力、就业能力,适应学分制改革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旅游管理类本科生按学科大类招生。为顺利完成旅游管理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根据《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肇学院〔2019〕8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结合学院和专业实际,旅游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3. 促进专业发展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具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组 长:李朝军 杨雪梅
副组长:周 军 郭栩东 陈 军
成 员:李怀顺 廖继武 陈瑜瑕 唐 伟
三、专业分流办法
1. 每生限报一个志愿;
2. 按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年级排名前40%的学生任选专业;
3. 其余学生按“志愿+成绩”的方法选择专业,即将填报某专业的学生按成绩进行排名,录满为止;未录取学生自动转入未录满专业。
四、分流条件与分流计划
分流条件:2020级旅游管理大类招生的学生,按培养计划修读完开设的课程。
分流计划:实行“1+3”的人才培养制度,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2020级旅游管理专业计划录取39人,酒店管理专业计划录取30人。
五、工作程序
1.方案公布
确定2021年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经审核同意后向2020级学生发布实施方案。4月20号前完成。
2.宣传动员
通过本科生导师向学生介绍旅游管理与酒店管理专业的相关情况,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等为学生提供咨询工作,通过本学院网站、公众号等做好专业分流的宣传。5月6号前完成。
3.专业选择
申请选专业者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提出自己所选专业意向,填报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学院按专业分流条件进行审核,按专业分流办法确定每个专业的学生。5月10号前完成。
4.结果公示
根据学生志愿及考核性指标初步确定分流结果,学院内公示分流结果5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学院进行复核、复议,最终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公布、进行学籍专业信息变更。5月20号前完成。
六、其它
(一)如遇以上条款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以上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三)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