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采纳的成果。
二、评选内容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四、申报办法
1.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广东省申报限额70项,我校申报限额1项。
2.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3. 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 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
4.请务必于4月22日前将评奖材以单位汇总料报送至科研处,并将汇总表和评审书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839734066@qq.com),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何敏静
联系电话:2716193
联系地址:行政楼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