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现将《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请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向本单位人员转达积极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请仔细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奖办法(附件2)。
申报限制包括:
1.已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省部级以上奖励成果(如获得历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申报第九届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不参评。
2.高等教育优秀研究成果奖包含课程建设、专业建设、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教学改革研究等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类成果,科技成果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3.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4.电子出版物;
5.论文集、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
6.未解密的涉密成果。
二、时间安排
1.9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3),报所在二级学院完成资格审核,二级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科技处(行政楼518),电子版发送至839734066@qq.com。
特别注意,每个人限制申报一个成果参评。参评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需提交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提交参评论文或研究报告原件1份+2份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申报专著的提交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提交参评专著原件1份+1份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何老师 2716193
科技处、社科处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