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旅游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院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原则
实施院务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加强院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以二级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实施院务公开,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实施院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院务公开必须是经组织批准或授权,通过正常渠道或以公开形式来进行。院务公开主要是经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公开工作事项、工作程序或办法、工作决议或决定,同时接受教职工的正当咨询,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对于不宜公开的,如工作中的个人意见,未确定的工作意向,或属机要性质的工作内容等等,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内容:
1、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
2、有关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包括教学与科研管理、劳务酬金分配、岗位津贴、人事改革等;
3、学院人事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公派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评聘等;
4、教职工奖惩。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结果、奖惩办法、年度考核、违纪职工处理办法;
5、院内奖金发放办法的制定、修改;
6、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贯彻执行,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党员的发展公示;
7、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
8、计划外办班招生政策、计划、录取标准结果、收费标准;
9、财务管理、学院收支情况;
10、学生管理。包括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特困生补助发放、评优、出国、违纪处理、免试研究生推荐,学生党员发展公示等。
第三章 院务公开的形式
1、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为院教职工大会。
2、利用学院宣传板、信息窗等形式公布。
3、定期、不定期召开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会、教职工大会进行通报。
第四章 实施院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院务公开实行书记负领导责任、院长负实施责任、分管院长、副书记分工负责,办公室承办的领导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院务公开。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学院分工会成员和二名教工代表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小组,对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给予监督。
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谢佐永
副组长:杨衍江
成员:雷志科、冯正好、邱唯
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组成成员:
肖光明、李自更、刘利平、廖继武、学生会主席一名
第五章 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旅游学院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于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