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15]31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学生带班党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书记项目以“党建育才工程”,全面促进学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肇庆学院实施“党建育才工程”(书记项目)工作方案》(肇学委〔20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14-2015学年度学生带班党员开展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4-2015学年度学生带班党员;
二、考核方式:根据学生带班党员职责履行情况及带班工作实绩,按各二级学院学生带班党员总人数20%、40%、40%的比例分“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各二级学院将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在全校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奖励办法:学校对学生带班党员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材料上报要求:
1.学生带班党员需认真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带班党员考核审批表》一份,所在二级学院加具党委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
2. 各二级学院需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带班党员考核情况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
3. 以上材料均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填报,并于5月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巫老师处。
汇总表及考核审批表请在学生工作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请各二级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要求认真做好考核报送工作。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12日